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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起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江苏省起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发布时间:2023-07-18 19:34: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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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定了!江苏省明年起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1月5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统一

定了!江苏省明年起实施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1月5日江苏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统一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目前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三大类:

1.城镇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

2.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3.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截至底,江苏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合计5168万人,覆盖范围超过98%。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两个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制度间相对独立,缺乏衔接与协调。一些外出打工人员在城市参加职工医保后,往往还会在老家参加一份新农合。制度整合后,两项制度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也将整合,可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