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型床位建设补贴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养老机构设置相关证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
(3)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4)食品经营许可证;
(5)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和理事会成员无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老人居室的单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双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4平方米,三人间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合居型居室最多按6张床位纳入补贴范围,每张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平方米,床均建筑面积不少于18平米;
(7)满足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老年人出入经由的过厅、走道、房间及其他老人需要达到的区域不得设门坎,地面不宜有高差。楼梯与坡道两侧必须设有符合标准的栏杆与扶手。四层及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必须设有电梯;
(8)公共区域应设置餐厅、卫生间、浴室、康复室、活动场所,配置相应的设施设备;
(9)健身、娱乐、阅览、教室、康复、餐厅等用房总使用面积不少于床均2平方米;
(10)居室和卫生间应配置紧急呼叫设备,50%以上的房间设置有卫生间或卫生间总使用面积不少于床均1平方米;
(11)养老机构每次申报必须达到10张床位以上;
(12)活动板房屋、轻型结构房屋等非固定结构处所、地下室、走廊等非常规住所不得设置老年人居室;
(13)无窗户、窗户面积小于80平方厘米的房间用作老年人居室的,其床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14)入住老人的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注意:公办民营的养老机构只能申请改护理型床位建设补贴(公办民营是指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改制、改组和创新,交给社会力量管理和运作)。
南京养老机构普通型床位建设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以自建产权用房举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普通型床位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2.以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普通型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
注意:同一地址同类型建设补贴只发放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