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11 00:49:05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生育津贴计发标准,南京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生育津贴计算标准,南京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内容简介
南京生育津贴计发标准一、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二、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计发标准
一、生育津贴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职工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或者护理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
二、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三、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四、原鼓励晚育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政策规定不再执行。
即:南京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128天
(2)难产的,增加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4)男方护理假,15天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南京关于调整职工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南京生育保险调整(个人自付比例+住院结算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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