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20 03:13: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积分落户南京配偶随迁,南京积分落户配偶随迁,积分落户南京配偶可以随迁吗
内容简介
积分落户南京后,符合一定条件配偶也可随迁: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公安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即满足: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
积分落户南京后,符合一定条件配偶也可随迁:
获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符合《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所列家庭户落户条件的,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落户。随迁落户的,按照部门户口迁移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即满足:
申请人应在本人、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不具备前款落户条件的,可在直系亲属的具有不动产产权证明的住宅用房、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房、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落户,登记为家庭户。
达到规定分值的,可向本人拟落户地区机关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积分落户南京,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二)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
(三)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办理地点:
区机关应当设立积分落户申请受理窗口,受理积分落户的申请材料。
受理时间:为法定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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