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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区招聘教师494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2 08:1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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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宁事招公告核﹝﹞76号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8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

南京市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76号

根据栖霞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83号)和《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1号)精神,经南京市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栖霞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含南京新港中等专业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4名编制内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单位、学科(专业)、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1》(简称《需求表1》)和《南京市栖霞区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2》(简称《需求表2》)。

下载地址:

需求表1:http://imgbdb3.bendibao.com/njbdb/job/11/19/1119085850_75571.xls

需求表2:http://imgbdb3.bendibao.com/njbdb/job/11/19/1119085927_37814.xls

二、招聘条件

南京栖霞区教师招聘条件有哪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1)时间: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11月26日8:00—12月2日17:00。

(2)报名入口:南京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anjing.gov.cn/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后,先阅读网上《网上报名诚信协议》,然后按照网上提示及相关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参加考试及后续各环节的应聘资格。

(3)同性质岗位(专业)采用合并招聘(招聘岗位详见:南京栖霞区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网上报名不到具体单位,只选学段学科。

2.上传材料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届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最高学历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硕士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博士生还需上传本科及硕士毕业证书。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3)尚未初次就业的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届外省院校师范专业的本科生还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如所提供的学籍在线报告无法体现师范类的,另需提供高校学生处或教务处出具的本人所学专业为师范类的证明。

(4)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符合应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学校(幼儿园)3年及以上社保缴费凭证。

(6)所有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照片格式为jpg,240×320像素,大小不超过50KB。其他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扫描件格式须为jpg,大小不超过1MB。

3.资格初审:栖霞区教育局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11月26日8:00—12月4日17:00。

4.信息查询: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须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未按期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已在我市其他区缴纳过报名费者,不需重复缴费)。缴费确认时间:11月26日8:00—12月5日17:00。

6.核减(取消)计划:同一学科(专业)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原则上应在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对职业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应聘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核减计划公告。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12月7日9:00至12月7日17: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7.打印考试证: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12月26日8:00-12月29日18:00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考试证(使用A4复印纸打印),并按照考试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打印准考证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招办联系,电话:025—57937181(8:30-11:30,14:00-17:00)。

8.有关要求:

(1)已在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其它区报过名者,符合栖霞区招聘条件的也可以兼报栖霞区,但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需求表1》、《需求表2》中岗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学科(专业)需求,招聘学科(专业)对应的专业需求详见《栖霞区公开招聘教师学科(专业)对应专业目录》(附件3)。兼报栖霞区的报考者所报学段、学科须与在其它区报的学段、学科一致,否则报名无效。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30%;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占总成绩的70%。

1.笔试

南京栖霞区教师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内容)

2.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

栖霞区教育局将于2月中下旬向社会发布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在栖霞区参加教师招聘报名(含兼报栖霞区)且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须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参加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面试报名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在资格复审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的相应比例(同开考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不合格和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栖霞教育之家网公布。

3.面试

南京栖霞区教师招聘面试流程一览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0%+面试成绩×70%。

(三)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栖霞区教育局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栖霞教育之家网等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定协议(签定协议时应聘者须已取得符合任教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为均衡区内教育资源,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方式。对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综合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025-85501433

五、招聘监督

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本次招聘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