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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流程(附时间+地点)

发布时间:2023-11-12 19:4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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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根据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0家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编制内教师。招聘人数:96人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已结束,报名入口已关闭)11月20日8:00至11月22日17

根据南京市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教育局所属10家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6名编制内教师。

招聘人数:96人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报名已结束,报名入口已关闭)

11月20日8:00至11月22日17:00

本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面试流程: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并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

(1)面试办法:面试在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学校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采用专业加试、课堂教学、模拟课堂、说课、结构化面试等一种或多种形式的组合。各招聘岗位具体的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详见《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形式及成绩占比》。

(2)面试时间与地点:1月下旬-2月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各招聘单位发放的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的各项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总成绩,面试中各项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成绩)×30%+面试成绩(百分制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1、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教育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者,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协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届毕业生及国(境)外留学人员必须于8月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毕业生还需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