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人才安居补贴:
南京江北新区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
实物配置包括提供人才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
货币补贴包括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
其中人才住房、购房补贴只能享受一期,期满不得再次申请;
享受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满 5 年的,通过绩效评价的 B 类人才和进阶到 D 类及以上的人才,可申请续增一期。
人才安居申请的政策享受期为 5 年,人才安居政策最多享受两期。
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其变化,自主选择相应的安居方式,自愿按照低于其政策享受标准实施安居的,不予补差。
夫妻双方均符合本办法安居条件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标准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自主选择一种安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