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宁人社〔〕175号)关于“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元/月”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低于元。
调整后的最低缴存基数自8月1日起执行。
也就是说,从8月1日起,南京市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元,6月公积金缴存比例有了新政策,在新政策的基础上,从8月1日起,最低缴存金额为:*5%*2=202元。
所以,从8月1日起,个人最低缴存金额为101元,企业101元,共202元。
最高缴存基数为:25300元,最高缴存金额(个人+企业):6072元。